走进美丽乡村(3)丨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坚持生态优先 探索山区特色农村污水治理之路

编者按为反映“十三五”以来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进展成效,交流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生态环境部在开展“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基础上,总结整理并筛选了部分典型案例,为各地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借鉴。安溪县农村新风貌安溪地处闽南金三角“厦漳泉”中间结合部,为典型的近海山区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县、中国最美丽县等称号。全县面积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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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反映“十三五”以来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进展成效,交流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生态环境部在开展“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基础上,总结整理并筛选了部分典型案例,为各地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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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农村新风貌


安溪地处闽南金三角“厦漳泉”中间结合部,为典型的近海山区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县、中国最美丽县等称号。全县面积3057.28平方公里,辖24个乡镇482个村居(其中行政村438个),总人口约120万,其中农村人口约80万。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三分二,是一个典型山区人口大县。


近年来,安溪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坚持科学规划、稳步推进、精准治污、长效管理,全力打造环境优美、留得住乡愁的新农村,24个乡镇已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27座、三格化粪池43200个,形成一套富有山区特色的生活污水处理和设施运行管理方式。辖区内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向好,取得明显成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持续保持Ⅱ类水质,9个主要河流断面水质总体优良。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坚持规划引领


为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安溪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组成成员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强化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安溪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各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二)因地制宜,科学选用工艺


安溪属于地域广、地形杂的山区县,人口居住分散。结合不同地理条件,探索出了一套符合当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模式。一是根据污水量和浓度确定治理工艺。对于人口集中、污水量大、污水浓度高的乡镇采用微动力处理模式并增加水解酸化池,设置斜管沉淀池等前置处理工序。虽然前处理工序增加了建设成本,但处理效果得到提升,保证出水水质达标;对于人口少、居住分散、污水量少、污水浓度低的山区乡镇,根据当地情况采用无动力氧化塘、小型人工湿地等方式进行处理,该做法既可以减少资金投入,美化乡村环境,也能达到较好的处理效果。二是根据区域地理条件确定治理工艺。对于人口密集、土地有限的乡镇,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进行处理,可有效减少设施用地面积;对于土地较为宽阔的乡镇,采用人工湿地等方式进行处理,虽然占地面积较大,但可节省运行费用,同时起到美化环境的效果。三是根据污水来源及排放去向确定工艺和模式。对于水资源可重复利用的地区,采用生物滤池等方式进行处理,尾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实现综合利用。对于有较多企业的镇村,采取村企合作方式共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既可避免重复建设,又可节省企业及镇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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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底村“生物转盘+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


(三)多方参与,落实资金保障


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作为业务指导协调部门,按照职责指导乡镇、村级组织、农户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整合各领域专项资金,全力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发动乡(镇)村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尽可能拓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渠道,确保污水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安溪县配套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县级财政专项奖补资金方案》,配套县级资金(三格化粪池县级补助800元/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0万元/村),2017-2020年期间,共投入专项资金2.5亿元用于补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36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和4.32万户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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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生活污水出水口


(四)优化升级,设施提质增效


安溪县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程、惠民工作来抓,统筹兼顾、系统谋划,凝聚部门协作合力,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针对辖区地域广阔,人口多,村落分散,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难度大的实际问题,委托专业机构对建设完工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全面排查评估,编制《安溪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统筹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与后续运营,着力解决已建管网渗漏、破损、错接、混接等突出问题,推进污水收集入户管网延伸建设,加强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确保农户污水有效纳管,切实做到应接尽接,进一步提升农村污水处理效率。


(五)强化运作,保障污水运营


为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人建、没人管”等问题,安溪县从2013年7月起,在福建省率先推行将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打包委托给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运维管理。同时,为保证第三方运营管理质量,安溪县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将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分包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较高的运营资质、专业人员、维护设备及办公场所等条件,并对日常运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运维管理以来,由于有专业的管理机构、专职技术人员、专用巡查车辆,设备故障维修更为及时,管理更为规范到位,运行效率得到了有效提升。经监测部门抽样监测,排放水质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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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前村“垂流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


二、经验启示


(一)建设管护机制要完善


坚持科学规划、稳步推进、精准治污、长效管理,以“专业化、市场化、智能化”为导向,全面推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的运维管理机制。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主管部门为管理主体、乡镇为协助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监督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六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体系。


(二)监督管理要多样化


污水站分流雨污不够,或者污水管网有破损,都会造成进水浓度低的问题,有些甚至出现进水时就已经达标的情况。因此,在委托运营合同中除了明确规定污水处理设施出水需达标排放外,还必须对其处理污染物削减率进行规定,确保处理效率。同时,也能促使运维单位及时向乡镇反馈管网破损、雨污混流等有关情况,可以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引导村民参与监督管理,在污水处理设施周边设立公示牌,标注管理责任人及监督举报电话,村民可随时随地对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举报,有效提升污水标准化运营效果。


(三)运营公司实力要有保障


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要求运营承包单位要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工作经验。因此,在运维项目招标时,必须对承包单位的相关资质,运行机构派驻人员的专业、职称提出明确要求,要配备固定工作车辆和相关设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等条件。运营单位人员变更、调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四)舆论宣传氛围要浓厚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惠民生、利长远的重大工程,仍有部分村民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识不足,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因此,要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周边村庄污水治理的现实改变,提高村民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美丽乡村重要性的认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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